使用條款
為了確保酒店的公共性以及客人住宿的安全和舒適,請遵守本合同第 10 條規定的以下規則。如果您不遵守這些規定,我們可能會拒絕您繼續入住和使用酒店設施。
- (1)未經許可,不得將房間用於住宿和飲食以外的任何目的。
- (2)請勿從外面招攬外賣。
- (3)請勿在走廊或客房內使用明火取暖或烹飪。
- (4)請勿擅自打開已被鎖上的窗戶。
- (5)為防止火災,請勿在床上吸煙。
- (6)禁煙的客房以及吸煙室以外的場所皆禁止抽煙。
- (7)請勿邀請外部客人進入客房並允許他們使用設施和物品。
- (8)未經允許,請勿將酒店或客房內的設備從指定位置移動。
- (9)未經允許,請勿更改酒店或客房內的設備和固定裝置的現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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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)請勿將以下物品帶入酒店。
- i.寵物、鳥類等
- ii.散發惡臭的東西
- iii.超出常識的商品
- iv.槍、刀劍等。但經酒店批准的除外。
- v.易點燃或點燃爆炸物、揮發性油類
- vi.威脅其他客人安全的任何其他物品
請勿在大廳和客房內高聲喧嘩、唱歌或打鬧,以免給其他客人帶來不便。
- (11)請勿在大廳或客房內做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事情。
- (12)未經許可,不得向其他客人分發廣告材料或銷售商品。
- (13)請勿使用安眠藥或其他藥物後打擾其他客人及酒店。
- (14)未經許可,請勿進入或強行進入酒店住宿和商務設施以外的任何場所。
- (15)如果客人的行為可能會給其他客人帶來不適或不便,我們有拒絕為其提供住宿的權利。
- (16)未經監護人的許可,酒店禁止只有未成年人的入住。
- (17)請勿將物品放在走廊或大廳。
- (18)請將現金、貴金屬等貴重物品存放在客房的保險箱內。酒店不對酒店內丟失的任何物品負責。請注意,我們不接受藝術品或古董等物品的寄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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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)在以下的場所所保管得物品,若無特殊請求,我們只會負責保管3個月。
- 客房內的洗衣物
- 寄放在前台的物品
退房後的寄存行李只限當天寄存
- (20)請每隔 7 天付款一次,即使在 7 天內,也請按酒店要求付款。
- (21)若需要延長住宿,需要先將之前的費用結清。
- (22)嚴禁未經酒店許可拍攝照片或視頻,或出於商業目的播放或出售所拍攝的照片和視頻。
- (23)請注意,從客房撥打外線電話將收取設施使用費。
- (24)請不要穿著浴衣和室內拖鞋離開房間。
- (25)請勿在館內場所做出會造成其他客人困擾的拍照或攝影行為。
- (26)請勿使用房間內的器具烹煮食物。
- (27)若有需丟棄行李箱,酒店將收取處理費用。
- (28)請務必將垃圾丟棄在房間和設施內的指定區域。請勿在設施外丟棄煙頭或垃圾。
客房預訂
餐廳預訂